Monday, August 15, 2005

愛情不是大過天

聽說,MinE又回到男友身邊了。

這是預料中的事,只不過事實傳到耳邊,滿不是味道。問題發生的時候,懂得找上門訴苦,沒事就不見人影,像什麼?!

認識MinE近10年了,高中畢業後友情慢慢淡化,偶爾聯絡,就是她愛情受創的時候。愛情觀不一,MinE變得很抗拒曾經和她很要好的朋友聊心事,除非情況去到她不得不找上門。

有時候,真的搞不清楚她心裡怎麼想。他媽的臭男人這麼對她,竟還吞得一口氣回到他身邊。朋友的勸告聽不進耳裡,但一有問題,無助時候又找上門;沒事了,一通聯繫電話不見她撥來。

也許,愛情就是令人盲目,自欺欺人,

無論如何,只想讓她知道,愛情不是大過天,為了愛情犧牲友情,不值得!

7 Comments:

Blogger jianglong said...

愛,會讓人失去方向......
她不珍惜友情,在乎愛情.
唯有說,算了吧!朋友,看開點.....也希望她找到她自己的愛自己的快樂

August 15, 2005 12:59 AM  
Blogger thecosmos said...

哎呀,你沒聽過一句話嗎?沒事夏迎春,有事鐘無艷?

August 15, 2005 11:31 AM  
Blogger jianglong said...

愛很簡單,
你講英文.....so clever wor...
U can help that gal?sure boh?
better is ask that gal help u .

August 15, 2005 1:34 PM  
Blogger RescueDog said...

哈哈哈哈!其實,愛情和友情相比之下,真的是愛情大過天啦!聽說你是個要求很高的女孩子,可能當有一天你找找到你想要的男人以後,你會推翻自己的觀點吧!當然,友情還是不可忽略的啦!只是在愛情和友情之間2選1的話,我想大部份的人都會有同一個選擇吧!哈哈哈哈

August 19, 2005 1:20 PM  
Blogger thecosmos said...

恭喜你,你被點名了。

予知詳情,請上我的網站。 :)

August 20, 2005 2:20 PM  
Blogger dmemories said...

王小姐,關於我要求高的說法,是別人說的,我不覺得自己如此。

如果你認為我沒有接受人家的追求是因為要求高,那就是錯的想法了。

對一個不喜歡,沒有感覺,做不成情侶的人,不是拒絕,不然該怎樣?我拒絕,還不是為了不傷害對方嗎?!

August 22, 2005 5:11 PM  
Blogger RescueDog said...

"對一個不喜歡,沒有感覺,做不成情侶的人,不是拒絕,不然該怎樣?我拒絕,還不是為了不傷害對方嗎?!"
哈哈哈哈!我讚同啦!原來你真的不是像我聽回來的。
其實對你了解不深啦!不要見怪噢!
哈哈哈哈哈哈

August 23, 2005 2:13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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