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01, 2006

2個月VS 2個星期

今天是我和他戀愛2個月的日子!很開心,因為此刻他在我身邊。

雖說戀情2個月了,和他相處卻只有2個星期的時間,少得可憐!因此,時間對我和他,顯得特別珍惜和寶貴。

短短的2個星期,相等於14天的日子,照理戀情應該像嫩芽般初生而柔弱,好不實在。可是,情況卻剛好相反,我們的交往非常融洽,成熟而穩定。當然也因為所謂的熱戀期,我們愛得熾熱!

所以說呢,戀愛的時間長短並不能否定愛情的幸福,關鍵在於Timing

愛情長跑未必保證兩個人一定長久幸福,最重要的是在正確的時間遇到對的人,這就是所謂的Timing

遇見一個人,如果感覺對了,就應該嘗試了解。因為,愛一個人,始於相識相知,錯過了那時候的Timing,觸手可及的幸福也許就這麼溜了。
我就是這樣,捉到了Timing,愛情在自然而然中,簡單得多甜蜜,就如此......

3 Comments:

Blogger dmemories said...

祝福天下有情人,不管在一起的時間多長,都要保持隨時在戀愛的心情。

June 11, 2006 1:02 AM  
Blogger tongkai said...

兩個月還有兩個星期!這叫少?

我的是兩個星期只有一天。要鬥少?

June 12, 2006 2:12 AM  
Blogger dmemories said...

阿凱竟說得出這樣的話,奇啊!!!
你也是遠距離戀愛嗎?...

June 12, 2006 12:25 PM  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